因存消防隐患,绥宁县这些单位被消防处罚
2024-04-25 13:50: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阳天宇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阳天宇)为进一步维持辖区火灾形势稳定,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彻查彻改消防安全隐患,现将检查期间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喜乐福生鲜超市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寨市苗族侗族乡老农机站门面的绥宁县寨市乡喜乐福生鲜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两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且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绥宁县寨市乡喜乐福生鲜超市罚款1700元。

竹舟江学校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绥宁县河口苗族乡竹舟江村的竹舟江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学生宿舍疏散楼梯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绥宁县河口苗族乡竹舟江学校罚款12200元。

朵朵兔快乐艺术中心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川石村朵朵兔快乐艺术中心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外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给予绥宁县朵朵兔快乐艺术中心罚款1700元。

星沅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星沅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外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给予绥宁县星沅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700元。

消防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县消防救援大队希望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自查自纠消防安全隐患;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细各项措施,全面排查行业、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守牢防火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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